rom 11:32 吳經熊譯本
逐节对照
交叉引用
  • 提摩太前書 2:4 - 蓋天主之意、固欲使普天生靈咸蒙救恩、而體認真理耳。
  • 提摩太前書 2:5 - 夫天主一而已矣、而介居天主與人之間者、亦一而已矣、則基督耶穌其人也。
  • 提摩太前書 2:6 - 彼已自獻為萬眾之贖、而為天主玄謨、作一適逢時會之明證。
  • 約翰福音 12:32 - 吾一經被舉於地、將攝引天下生靈、歸集吾身。』
  • 羅馬書 3:22 - 天主之正義、惟憑信仰耶穌基督、而加於篤信者之身;無偏無倚、一視同仁。
  • 約翰福音 1:7 - 如望 之來。惟以證光。俾我元元。藉以起信。
  • 加拉太書 3:22 - 然律法之所以將一切歸納於罪責之下者、正欲使後人篤信耶穌基督之福音、而承受天主之恩諾耳。
  • 羅馬書 3:9 - 然則吾人視他族果無所勝乎?實無所勝也!蓋無論 猶太 人與 希臘 人、其為罪人則一也。此為吾儕向所主張者;
逐节对照交叉引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