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om 2:24 委辦譯本
逐节对照
交叉引用
  • 提摩太前書 5:14 - 幼嫠可再適、生子宜家、不使敵有間而訾我道、
  • 撒母耳記下 12:14 - 爾之作為若此、使逆耶和華之人愈生厭惡、故爾所得之子必死。
  • 馬太福音 18:7 - 禍哉斯世乎、以其陷人於罪也、夫陷人於罪、事所必有、但陷人於罪者、禍哉斯人也、
  • 提多書 2:5 - 必廉節貞靜、處內懿行、毋違夫子、免人謗讟上帝道、
  • 提摩太前書 6:1 - 夫既服役為奴、則務敬厥主、免上帝名與教見譏於人、
  • 提多書 2:8 - 所言宜正、無可辯駁、俾背理者自愧勵、不以惡言相加、
  • 耶利米哀歌 2:15 - 凡過耶路撒冷者、鼓掌搖首、作怨憤之聲、曰、天下素稱華國樂土者、非此邑乎。
  • 耶利米哀歌 2:16 - 敵口孔張、切齒憤聲、曰、我所望者、今日之事、斯邑吞噬、我所目睹兮。
  • 彼得後書 2:2 - 眾見有人聽從其妄、因而訕謗真道、
  • 以賽亞書 52:5 - 今我民無因見虜、強暴之人、恆凟我名、譁然不靖、我將何以處之。
  • 以西結書 36:20 - 彼至異邦、玩瀆我名、自稱耶和華之民、出於聖地、
  • 以西結書 36:21 - 我之聖名、我珍惜之、以色列族在異族中、乃玩瀆之。
  • 以西結書 36:22 - 故當告以色列家云、主耶和華曰我施恩澤、非為爾以色列族之故、特為珍惜我聖名耳、爾在異邦、玩瀆我大名不已、我必使人崇敬之、厥後爾必尊崇我、使異邦人目睹、則知我乃耶和華、我已言之矣。
逐节对照交叉引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