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om 8:14 吳經熊譯本
逐节对照
交叉引用
  • 以弗所書 1:5 - 蓋天主秉其仁慈、隨其意之所悅 預定吾人緣耶穌基督、得為天主之眾嗣、
  • 以弗所書 5:9 - 夫光明之果、曰善、曰公、曰誠;
  • 羅馬書 9:26 - 又曰:『昔者但聞爾非吾民者、異日將稱為永生天主之子女矣。』
  • 加拉太書 4:6 - 正惟吾人之為兒女、故天主以其聖子之神、注於吾人之心、俾孺慕之情、油然而生、而發為呼親喊父之聲。
  • 羅馬書 9:8 - 於此可見天主之子女、不以血統為據、而惟恩諾是憑。
  • 羅馬書 8:19 - 即天地萬物、亦莫不如飢若渴、引領而望天主眾子之揭曉焉。
  • 羅馬書 8:9 - 倘若天主之神寓於爾心、則爾不依乎欲、而依乎神矣。蓋無基督之神者、非其徒也。
  • 羅馬書 8:16 - 即聖神亦與吾人之神魂、同證吾人之為天主兒女焉。
  • 羅馬書 8:17 - 既為兒女、即為嗣子;既為天主之嗣子、則亦為基督之共同繼承人也。惟是吾人如欲與之共榮、則不可不先與之共苦共難耳。
  • 羅馬書 8:5 - 蓋從欲者、體欲之情;而從神者、體神之情。
  • 加拉太書 5:16 - 吾故曰:爾等亟應努力於靈修、而不可縱情恣慾也。
  • 哥林多後書 6:18 - 吾願作爾慈父、爾當為吾子女。』此乃全能主宰之語也!
  • 啟示錄 21:7 - 凡堅忍到底者、必得承此洪基。我願為其主、彼當為我子。
  • 加拉太書 5:22 - 若夫聖神之果、則為仁愛、神樂、安怡、忍耐、慈祥、良善、忠信、
  • 加拉太書 5:23 - 溫恭、克己、凡此種種非律法所能制裁也。
  • 加拉太書 5:24 - 凡屬於基督者皆已將其肉體及一切情慾同釘於十字架。
  • 加拉太書 5:25 - 吾人既恃聖神而生、亦應依聖神之默感而行、
  • 加拉太書 3:26 - 蓋爾等皆因信仰耶穌基督、而成天主之子女矣。
  • 詩篇 143:10 - 爾乃吾主宰。教我遵爾諭。導我以聖神。從容行中矩。
  • 加拉太書 5:18 - 然爾如能順從聖神之靈感、則不復吟呻於律法之下矣。
  • 約翰福音 1:12 - 凡納之者。厥名是信。授以權能。超凡入聖。天主兒女。
逐节对照交叉引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