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ev 19:12 標準譯本
逐节对照
交叉引用
  • 詩篇 15:4 - 他眼中輕視被神 所厭棄的人, 卻尊重敬畏耶和華的人; 他起了誓,就算自己吃虧也不反悔。
  • 瑪拉基書 3:5 - 萬軍之耶和華說:「我必臨近你們施行審判;我要快快作證控告那些行巫術的、通姦的、起假誓的、在工酬上欺壓雇工的、欺壓孤兒寡婦的、屈枉寄居者的,以及不敬畏我的!
  • 利未記 24:15 - 你要吩咐以色列子民說:凡是咒罵神的人,必承擔自己的罪過。
  • 利未記 24:16 - 褻瀆耶和華之名的人,必須被處死,全體會眾必須用石頭砸死他。無論是外人還是本族人 ,他褻瀆聖名,就要被處死。
  • 利未記 24:11 - 這以色列婦女的兒子褻瀆聖名,咒罵神,於是人們把他帶到摩西那裡。他的母親名叫示羅米,是但支派迪布利的女兒。
  • 利未記 6:3 - 或者撿到了失物卻否認並且起假誓——在人們常做的任何一件事上犯了罪;
  • 撒迦利亞書 5:4 - 萬軍之耶和華宣告:『我要使這書卷出去,進入盜賊的家和奉我名起假誓之人的家;它必留在他們的家裡,把他們的家連同其中的木頭和石頭都滅盡。』」
  • 雅各書 5:12 - 我的弟兄們,最要緊的是:不可起誓。不可指著天起誓,不可指著地起誓,也不可用任何別的誓言起誓。你們說話 ,是,就說是;不是,就說不是;免得落在審判之下 。
  • 馬太福音 5:33 - 「另外,你們聽過那吩咐古人的話:『不可起假誓。你所起的誓,總要向主償還。』
  • 馬太福音 5:34 - 但是我告訴你們:根本不可起誓。不可指著天起誓,因為天是神的寶座;
  • 利未記 18:21 - 「不可把你的兒女經火 獻給摩洛,不可褻瀆你神的名。我是耶和華。
  • 申命記 5:11 -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,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人,耶和華必不讓他免於罪責。
  • 出埃及記 20:7 -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,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人,耶和華必不讓他免於罪責。
逐节对照交叉引用